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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秘库 › 每日问答 › 2026年9月28日 周一·认知科普

周一 · 认知科普库内核证素材

商业秘密被侵犯了可以走哪些法律路径?民事、行政、刑事追责怎么选、会不会互相冲突

专题:商业秘密被侵犯了,法律能管到什么程度?民事、行政、刑事三条路径

答:商业秘密被侵犯,法律提供三条可并行的路径:民事上可起诉索赔(《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行政上可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同法第二十六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损失达到追诉标准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责(《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三条路径解决的不是同一件事——分别对应赔偿损失、制止与惩戒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不是三选一,而是可以同时启动。

一、三条路径分别管什么

同一份商业秘密被侵犯,法律其实铺了三条轨:

  • 民事路径——把损失要回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权利人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并可要求将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一并计入。
  • 行政路径——让侵权行为被叫停、被处罚。依据同法第二十六条,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刑事路径——追究泄密者的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情节严重、达到追诉标准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条路径各管一段:民事解决「赔多少」,行政解决「停不停、罚不罚」,刑事解决「判不判刑」。它们互不排斥,可以同时启动。但三个程序各有自己的证据要求,提前按路径分别固定证据,比事后补找更省力。

二、民事路径:赔偿怎么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把赔偿拆成三层:

  • 先算基数。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 再看倍数。经营者故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两个条件分别指向主观状态与客观情节,主张时宜分别举证。
  • 都算不出来才走法定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条自 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修订前对应旧法第十七条;惩罚性赔偿的具体主张方式已在 9月21日「法条解读」一期展开,此处不再重复。

三、行政与刑事路径:门槛在哪里

行政路径的力度:《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查处的优势是启动成本较低、见效较快,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但行政程序本身不解决权利人的损失填补问题,赔偿仍需通过民事路径主张。

刑事路径的门槛:《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是否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主要看损失数额与情节——尚未达到刑事标准的,仍可走行政举报与民事诉讼。

需要留意的是,刑事程序对证据的形式要求高于民事与行政程序,报案前的证据固定质量往往直接决定案件能否立案。

四、三条路径并行时,先赔谁的钱

三条路径并行,可能出现侵权人同时被判决民事赔偿、被行政处罚、被判处罚金的情况。此时钱不够怎么办?《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四条给出了答案: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同一侵权人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责任时,民事赔偿排在最前面,权利人的损失回收顺序在行政罚款与刑事罚金之前。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即便已经举报或报案,民事索赔的起诉时机同样值得认真规划,不宜一味等待行政或刑事程序的结果。

法条依据(现行有效,发布前已核证)

法律第二十二条 民事责任与赔偿数额计算(2025年修订后新条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主席令第五十号;2025-10-15起施行;现行有效;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故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修订前对应第十七条。来源:中国人大网 npc.gov.cn 公布文本,2026-09-21 逐字核验,2026-09-28 复验一致)

法律第二十六条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处罚(2025年修订后新条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主席令第五十号;2025-10-15起施行;现行有效;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来源:中国人大网 npc.gov.cn 公布文本 www.npc.gov.cn/c2/c30834/202506/t20250627_446247.html,2026-09-28 逐字核验)

法律第三十四条 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竞合时的民事责任优先(2025年修订后新条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主席令第五十号;2025-10-15起施行;现行有效;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来源:中国人大网 npc.gov.cn 公布文本,2026-09-28 逐字核验)

法律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与法定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刑法修正案(十二)(主席令第十八号);基础文本=2020修正;2024-03-01(修正案十二施行);现行有效;来源:flk.npc.gov.cn)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现行有效文本系《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施行)修改后条文,《刑法修正案(十二)》未再修改本条。来源: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文本,2026-09-28 逐字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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